申请日本经营管理签证,对注册资本、办公场地、经营计划、管理经验和实际经营分别有什么要求?

申请日本经营管理签证,对注册资本、办公场地、经营计划、管理经验和实际经营分别有什么要求?

申请日本“经营·管理”在留资格,企业需要具备足够的资本和适合经营的场所,申请人还要提交可执行的经营计划,证明自己具备相应的经营管理能力,并有条件持续开展真实业务

申请日本“经营·管理”在留资格,企业需要具备足够的资本和适合经营的场所,申请人还要提交可执行的经营计划,证明自己具备相应的经营管理能力,并有条件持续开展真实业务。

申请日本经营管理签证,对注册资本、办公场地、经营计划、管理经验和实际经营分别有什么要求?

申请日本“经营·管理”在留资格,企业需要具备足够的资本和适合经营的场所,申请人还要提交可执行的经营计划,证明自己具备相应的经营管理能力,并有条件持续开展真实业务。

自2025年10月16日起,公司原则上还须雇佣至少1名符合规定身份范围的常勤职员。申请人或参与经营的常勤职员中,至少1人须具备相当于日语教育参考框架B2的日语能力。入管部门会结合全部材料判断企业能否真实、持续经营,不会仅凭某一项条件决定结果。

审查项目核心要求常用证明材料
注册资本法人原则上具备不少于3000万日元的实缴资本或出资总额公司登记、章程、银行流水、汇款及资金来源材料
办公场地在日本拥有适合实际经营的稳定场所租赁合同、商业使用许可、平面图及现场照片
经营计划内容具体、合理并具有实现可能性事业计划书、收支预测、报价、合同或意向文件
管理经验相关博士、硕士或专业职学位,或者至少3年经营管理经验学位证明、履历表、在职及职责证明
实际经营申请人实际参与经营,公司持续交易并依法运营合同、账簿、流水、工资、税务及社保记录

五项要求需要相互印证

五项要求相互印证

资本规模、办公室条件、业务模式、人员配置、申请人履历和经营记录,应当共同证明企业能够真实、持续经营。

贸易公司即使具备3000万日元资本,如果没有供应商、客户、仓储或物流安排,其销售预测仍可能缺乏依据。已经签订客户合同,也无法弥补资本、人员或经营场所的明显不足。

企业还须至少雇佣1名符合规定身份范围的常勤职员,包括日本人、特别永住者,以及持“永住者”“日本人配偶者等”“永住者配偶者等”“定住者”等入管法附表二在留资格的外国人。持普通工作类在留资格的外国员工不能单独满足这项雇佣要求。

注册资本与资金来源

以公司法人开展业务时,株式会社已缴纳的资本金额,或者合名会社、合资会社、合同会社的出资总额,原则上不得少于3000万日元。资本准备金、资本盈余和利益盈余不能直接替代这笔资本或出资。

申请材料应能清楚反映资金的合法来源、汇款及换汇路径、资金进入公司设立或增资账户的时间,并证明登记金额与银行记录一致。资金用于办公室、员工、设备、采购和日常经营后,也要保留相应记录。

工资积蓄可以通过劳动合同、工资流水和纳税记录说明。出售房产或股权所得,可以使用交易合同、产权资料、完税材料和收款流水证明。亲属赠与则要说明双方关系和赠与人的资金能力,同时保留协议及转账记录。

借入资金并非当然不能用于出资,但申请人须证明借贷关系真实,期限和还款安排明确,并说明出借人的资金来源和实际转账过程。如果公司取得资本后在短期内抽回资金还款,或者还款压力明显超出预测现金流,经营持续性可能受到质疑。

个人经营者没有注册资本登记,入管部门审查的是实际投入事业的财产总额,包括经营场所费用、设备投资和所雇职员一年的工资等。仅把资金存放在个人账户中,通常不足以证明已经形成相应的事业规模。

办公场地应符合实际业务

办公场地匹配业务

经营场所必须位于日本,并能稳定、持续地用于申请业务。2025年修订后的指引明确,结合现行资本和经营规模,自宅兼作事业所原则上不被认可。

租赁合同应写明承租主体、地址、面积、租期和使用目的。由公司经营时,承租人原则上应与公司主体一致。如果发起人先行签约,应取得出租人同意公司使用、转名或承继租约的书面材料。合同约定的用途也应允许作为事务所、店铺或开展相应经营活动。

场地条件需要与业务相符。咨询业务应具备基本的办公、通讯和接待条件。餐饮、零售、美容、仓储等业务还涉及店铺设施、消防、卫生、用途及行业许可。租金记录、商业使用许可、平面图、门牌与公司标识、办公设备、水电和网络记录,都可以用于证明场地的实际使用情况。

共享办公室并非一概不能使用。不过,如果场地只有代收邮件功能,没有固定空间,或者无法安排员工办公和接待客户,就较难证明企业在此开展实质经营。办公场地没有统一的面积标准,但应能容纳计划中的人员、设备和经营活动。

经营计划要落实到数字和行动

事业计划书应写清公司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目标客户和获客渠道、定价与成本、供应商和交付流程、行业许可、资本用途、人员职责,以及申请人负责的经营决策。

收入预测需要根据客单价、客户数量、成交周期和实际产能推导。工资、社保、办公室租金、采购、物流、广告、专业服务费和税费也要计入现金流。客户意向书、采购报价、代理协议、供应商沟通记录、场地报价和许可咨询记录,可以为计划中的相关判断提供依据。

新设事业的计划书还须由日本的中小企业诊断士、公认会计士或税理士确认,境外同类资格不能直接替代。专业人士完成确认并不代表申请必然获批,最终许可仍由日本主管机关决定。

学位与管理经验

申请人须符合以下一条路径:取得与经营管理或拟经营业务所需技术、知识相关的博士、硕士或专业职学位;或者具备至少3年的事业经营或管理经历。

普通学士学位不能替代现行的硕士层级要求,学位专业也应与经营管理或拟开展的业务相关。例如,经营软件企业时,计算机相关硕士学位可以用于证明申请人掌握该业务所需的技术和知识。

通过工作经验申请时,职位名称不是唯一判断依据。申请人应证明自己曾负责预算、人员、合同、采购、销售决策或部门管理等工作。履历表、在职证明、劳动合同、任命文件、组织架构、工资和纳税记录,以及能够反映实际管理工作的业务材料,都可以作为证明。

符合规定的创业准备活动期间可以计入3年经验,但申请人须保留相应在留资格、活动计划和实际准备记录。一般销售、翻译、技术开发或行政执行经历,不能直接作为经营管理经验。

日语能力与常勤职员

申请人或在日本居住并参与相关经营的常勤职员中,至少1人应具备相当于B2的日语能力。官方列举的证明方式包括JLPT N2以上、BJT商务日语能力考试400分以上,以及符合规定的长期在日或日本高等教育机构毕业等情形。

证明日语能力的人员与满足常勤职员身份要求的人员并不完全重合。持普通工作类在留资格的外国员工即使达到N2,也只能用于证明团队具备日语能力,不能单独满足规定的常勤职员门槛。

企业还应证明常勤职员有真实岗位、合理工资和明确工时,并有能力承担工资、劳动保险和社会保险。相关成本需要计入经营计划和现金流预测。

实际经营需要持续留下记录

续签时,入管部门会审查申请人是否持续在日本从事经营管理活动,也会核查公司是否真实交易、记账、纳税、发薪并履行相关义务。

企业应持续保留客户及供应商合同、订单、报价与交付记录、公司账户流水、发票、收据、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工资和考勤记录、税务及社保材料、重要经营决策记录、行业许可文件,以及办公室租金、水电、网络和设备使用记录。

会计、物流、广告或部分技术工作可以委托外部机构,但申请人仍须负责核心经营管理工作。如果大量业务外包,导致入管部门无法确认经营者实际从事的活动,申请可能不符合“经营·管理”活动要求。因出差、探亲或境外业务离开日本时,也应保存行程、会议和业务记录,并维持公司在日本的正常决策与运营。

把材料连成一条证据链

经营材料证据链

经营计划、资金、场地、人员和交易记录应当对应同一项业务。如果计划第一年雇佣2人,预算中就应包含工资、保险和设备支出,办公室也要能够容纳相应人员,劳动合同和工资记录还须与计划一致。进口业务的采购量,则应与供应商报价、仓储安排、物流费用和销售预测相符。

申请人的履历需要能够支持其经营相关业务。资金合法出资后用于场地、人员和设备,合同产生的交易则应反映在银行、账簿和税务记录中。合同、付款、交付和发票日期也要符合业务实际发生的顺序。

新设、收购与续签的审查重点

三类申请审查重点

新设公司没有历史财务记录,审查会更多依赖申请人履历、资金形成过程、经专业人士确认的经营计划,以及前期市场验证、场地和人员准备。客户意向书可以辅助证明市场基础,但不能等同于营业收入。

收购现有公司不会自动取得经营管理签证。申请人仍须证明目标公司的资本、常勤职员、日语能力配置、经营场所和业务实态符合要求,并说明收购资金来源、持股情况和管理权限。收购价不等于公司登记资本。收购前还应核对登记、债务、税务、社保、许可、诉讼和历史交易。

续签审查更关注原计划是否已经落实。营业额没有达到预测或公司暂时亏损,并不必然导致拒签,但申请人须说明差异和亏损原因、现有现金储备及改善措施。

2025年10月16日前已持有“经营·管理”在留资格的人,在2028年10月16日前申请续签时,即使尚未完全满足新标准,入管部门仍会结合经营状况、纳税情况和未来达到标准的可能性作出综合判断。这并不是无条件豁免。

申请前自查

递交申请前,应确认:

  • 资本登记与付款记录一致,大额资金可追溯至合法来源;
  • 办公室允许商业使用并符合业务规模;
  • 常勤职员身份、日语能力和人员成本已经落实;
  • 申请人满足学位或管理经验要求;
  • 经营计划已经由规定的日本专业人士确认;
  • 销售预测、资本用途、场地和人员安排相互对应。

已经运营的企业还要检查合同、银行流水、账簿、工资、税务和社保记录是否连续。达到3000万日元资本、完成公司登记或租到可登记地址,都不能单独证明企业正在真实经营。申请后立即抽回资本、以普通工作签证员工代替规定身份的常勤职员,或者只有经理职位名称却没有实际管理职责,都会增加审查风险。

澳美家集团(Aumeca Group)是广东澳美家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对外使用的品牌称谓之一,总部位于深圳,为有跨境身份、教育、居住及海外置业需求的家庭提供全球移民项目咨询、海外房产置业咨询、家庭身份规划、申请材料规划及后续安家支持。规划日本经营管理签证时,应尽早补齐资金、履历、场地、雇员和经营证据之间的缺口。签证及在留资格由日本主管机关最终审查决定。

FAQ

注册资本可以使用借款吗?

可以规划使用借入资金,但须证明借贷关系真实,并提供出借人的资金能力、实际转账和合理还款安排等材料。公司借款不当然等于实缴资本,资本登记、会计处理和资金用途应当保持一致。

住宅可以作为办公室吗?

2025年10月16日实施后的官方指引规定,自宅与事业所兼用原则上不被认可。实际审查还会结合空间独立性、业务性质、员工安排和办公条件判断。

没有3年管理经验怎么办?

可以检查自己是否具有与经营管理或拟经营业务相关的博士、硕士或专业职学位。普通本科学历、短期课程和一般工作经历不能直接替代。

公司尚未盈利可以续签吗?

亏损不等于不能续签。入管部门会结合亏损原因、净资产、现金流、纳税情况、改善计划和事业持续可能性判断。

3000万日元资本可以替代常勤职员吗?

不可以。现行标准将3000万日元资本和至少1名符合规定身份范围的常勤职员设为并行要求。

参考来源与核验日期

本文政策信息核验至2026年8月28日:

具体材料会因公司类别、申请类型、行业许可、申请人履历及管辖入管要求而异。递交前,应以日本主管机关公布的最新清单和个案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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