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优才申请指南:12项准则、受养人、续签与永居边界

香港优才申请指南:12项准则、受养人、续签与永居边界

旧版分数制已调整,申请前要按当前综合计分制和材料要求评估

香港优秀人才入境计划已优化综合计分制,采用12项评核准则,申请人需满足当前门槛并提交学历、工作经验、收入、语言、资产和成就等证明。获批优才不等于直接永居,仍需关注来港发展、续签、受养人安排和七年通常居住。

香港优才计划已经改为“12项准则”

香港优秀人才入境计划(Quality Migrant Admission Scheme,简称QMAS或“优才计划”)面向希望来港定居的高技术人才或优秀人才。它不要求申请人在递交申请前先取得香港雇主聘用,但申请人仍须先符合基本资格,再从“综合计分制”或“成就计分制”中选择一种评核机制。

2024年11月起,综合计分制不再沿用旧式逐项分数表,而改为12项客观评核准则。截至本文核验日,申请资格门槛是符合其中至少6项。达到门槛只代表可以网上递交申请,并不等于会获批;入境处会继续甄选,并可按个案批准或拒绝申请。

香港优才QMAS申请12项准则续签永居图1

先过四项基本资格

在计算12项准则之前,申请人须先满足入境处列出的基本资格:

  • 年龄:递交申请时年满18岁。
  • 财政能力:能够负担本人及受养人居港期间的生活和住宿开支,不依赖公共援助。
  • 良好品格:没有刑事罪行记录或不良入境记录。
  • 学历或专业能力:一般须具备认可大学或高等教育院校颁授的大学学位;特殊情况下,有文件证明的良好技术资格、专业能力、经验及成就也可获考虑。

基本资格、综合计分制门槛和最终审批是三个不同层次。材料不能只证明“符合几项”,还应能让学历、任职、收入、企业权益及时间线彼此印证。

综合计分制的12项准则

12项准则分为六个范畴。申请人应逐项按官方定义核对,不宜凭职位名称、学校名气或收入概数自行推定:

  1. 年龄:申请人是否50岁或以下。
  2. 学历:是否持有由合资格大学颁授的硕士或博士学位。
  3. STEM学历:上述合资格大学硕士或博士学位是否属于科学、科技、工程或数学学科。
  4. 两种语言:是否具备两种语言的良好书写及口语能力。
  5. 英文能力:是否具备良好的英文书写及口语能力。
  6. 工作年资:是否拥有不少于五年相当于学位程度或专家水平的工作经验。
  7. 知名企业经验:是否拥有不少于三年相当于学位程度或专家水平、在跨国公司或知名企业的工作经验;官方例子包括上市公司、《福布斯》全球企业2000强、《财富》世界500强和胡润中国500强企业。
  8. 特定领域经验:是否拥有不少于三年相当于学位程度或专家水平、在创新及科技、金融或国际贸易领域的工作经验;国际贸易包括跨境海运、空运及供应链管理。
  9. 国际工作经验:是否拥有不少于两年相当于学位程度或专家水平、在原居国家或地区以外取得的工作经验。
  10. 全年收入:紧接申请前一年全年收入是否达到港币100万元或等值外币。
  11. 盈利业务:申请人现时是否拥有一家业务实体,而该实体在紧接申请前一年全年盈利达到港币500万元或等值外币。
  12. 上市公司所有权:申请人现时是否拥有一家上市公司。

学历范畴要求的是“合资格大学”颁授的硕士或博士学位,仅有该校学士学位并不足以符合这两项学历准则。合资格大学综合名单、STEM参考名单和第三方学历认证机构名单都可能更新,应在递交时重新查阅。

业务所有权也有专门定义。入境处说明,非上市公司通常要求申请人绝对实益拥有50%或以上权益;上市公司通常指绝对实益拥有10%或以上权益,并能证明对策略、营运和管治具有相当程度的所有权、控制权及影响力。

香港优才QMAS申请12项准则续签永居图2

综合计分制与成就计分制不是同一条线

综合计分制适合按年龄、学历、语言、工作、收入和业务背景评估的人士。现行门槛为12项中至少符合6项,但符合更多准则的申请会获更优先考虑,最终仍由入境处按个案评核。

成就计分制的要求很高,适用于曾获杰出成就奖,例如奥运奖牌、诺贝尔奖或国家/国际奖项的人士;或能证明工作得到同业肯定、对所属界别发展有重大贡献的人士。申请人同一时间只能提交一份优才申请,并只能选择一种评核机制。

申请材料怎么组织

网上表格只是入口,真正决定材料质量的是证据是否完整、清楚且一致。可以按以下顺序准备:

  1. 先做资格表:逐项标明基本资格、所主张的评核准则和对应文件,不把“可能符合”写成“已经符合”。
  2. 核验学历:准备学位证、成绩或课程资料及入境处接受的认证文件;合资格大学和STEM属性分别核对。
  3. 还原工作时间线:用雇佣证明、职位说明、推荐信、公司资料及其他可核验文件说明任职时间、职责层级、行业及工作地点。
  4. 证明收入或业务:收入、盈利和所有权应由税务、审计、银行、公司登记或股权文件相互支持,币种和统计期间保持一致。
  5. 加入受养人:准备关系证明、旅行证件和财政能力文件。拟随行受养人可与主申请一并通过网上服务递交。
  6. 提交后持续留意通知:入境处以电邮通知结果或补件要求,联络资料应保持有效。

内地中国居民获批后,还须按官方要求处理赴港居留同意书,以及向内地有关当局申领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相应赴港签注。具体文件以申请人的身份和当时通知为准。

香港优才QMAS申请12项准则续签永居图3

受养人:谁可以随行,获批后能做什么

主申请人获准按优才计划来港后,其配偶,或在缔结地获法律和官方承认、性质类似婚姻的特定伴侣,以及18岁以下未婚及受养子女,可申请以受养人身份来港。事实配偶、同居伴侣或未婚夫/未婚妻不属于官方所述的这类关系。父母也不是优才计划列明的随行受养人类别。

申请人须证明个人资产净值足以负担本人及受养人在香港首12个月的生活和住宿开支。按现行政策,获准以优才受养人身份来港的人士,可以在香港就业或就读而不受限制。

受养人的逗留期限一般与保证人挂钩。日后申请延期时,关系和受养资格仍须持续成立,保证人也须仍是真正居于香港的香港居民。婚姻关系改变、保证人身故或家庭成员情况变化,应及时按官方要求处理,不能只沿用首次获批时的安排。

香港优才QMAS申请12项准则续签永居图4

续签:获批只是开始

按综合计分制获批的人士,一般首次入境可获准在港逗留36个月,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也可自由从事及转换工作,无须事先取得入境处批准。但在首次36个月届满时申请延期,须以文件显示已经采取来港定居的步骤并在香港居住,例如取得支薪聘任或建立业务。

进一步延期时,申请人须证明已经在香港定居,并对香港有所贡献,例如担任学位程度、专家水平或高级的支薪职位并有稳定收入,或在香港建立、参与具合理规模的业务。延期获批后,一般按“3年+2年”模式给予逗留期限。

按综合计分制来港不少于两年,并在上一课税年度的薪俸税应评税入息达到港币200万元或以上的人士,可按“顶尖人才”类别申请延期;获批后一般给予五年逗留期限。这里要求的是官方所述的应评税入息及相应税务证明,不等同于公司营业额或自行估算的家庭收入。

按成就计分制获批的人士,一般首次可获准在港逗留八年;如仍需延期,须证明能独力负担本人及受养人的生活和住宿开支。

延期申请应在逗留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内尽早提出,官方并提示在所有情况下至少应在届满前六星期递交。即使延期申请仍在处理,除非获特别批准,逗留期限届满前仍须离港,不能把“已递交”当作自动延长逗留。

香港优才QMAS申请12项准则续签永居图5

七年与永居:关键是“通常居住”

优才签证不是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根据优才计划来港的人士,如在香港连续通常居住不少于七年,可以依法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居留权;是否符合须由入境处按法律和事实核实,并非持签证满七年自动转为永久居民。

对中国公民而言,相关类别要求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七年或以上。非中国籍人士除连续通常居住七年外,还须以香港为永久居住地,并按规定作出声明。入境处核验时会考虑实际生活事实;仅凭签证有效、短期入境记录或受养人身份,不能替代完整的通常居住证明。

就业、经营、住所、家庭生活、子女就学、税务及离港原因等资料,应从来港初期开始真实保存。每名家庭成员的永居资格都要按本人情况判断,主申请人获批或取得永居,不代表所有受养人同时自动取得相同结果。

香港优才QMAS申请12项准则续签永居图6

常见问题

现在还是225分、80分合格线吗?

不是。现行综合计分制由12项评核准则组成,当前申请资格门槛是符合其中至少6项。旧版分数表不应再用于当前申请判断。

达到6项是否一定获批?

不一定。达到门槛只是取得递交资格,申请仍会进入甄选和个案审批;官方也明确并非所有达到基本资格和门槛的申请都会获批。

只有合资格大学的学士学位,能否符合学历准则?

不能据此符合综合计分制的学历两项。官方要求有关学历为合资格大学颁授、达到香港认可标准的硕士或博士学位。

优才获批后必须绑定雇主吗?

优才获批人士在有效获准逗留期间可以自由就业和转换工作,无须预先取得入境处批准;但续签时仍须证明来港定居、在港居住和相应贡献。

受养人可以工作和读书吗?

按现行政策,获准以优才受养人身份来港居留的人士,可以在香港就业或就读而不受限制,但其逗留期限及延期通常仍与保证人的身份和逗留期限挂钩。

父母可以作为优才受养人随行吗?

优才计划列明的随行受养人主要是符合条件的配偶或特定伴侣,以及18岁以下未婚及受养子女,并不包括父母。父母如有来港需要,应另行核对适用的入境安排。

优才七年一定可以拿永居吗?

不是自动取得。申请人须依法满足连续通常居住等条件,并由入境处核实永久性居民资格;非中国籍人士还涉及以香港为永久居住地的要求。

澳美家是商业咨询服务机构,不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或入境审批机关。本文为一般政策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也不承诺申请获批、续签、永久居民身份或任何其他结果。个案应以香港入境事务处的最新规则和书面通知为准。

相关主管机关官方来源

政策核验日期:2026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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